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文件
沪教委外〔2012〕1号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同意华东师范大学中澳项目延长合作办学期限的批复
华东师范大学:
华东师范大学关于继续与拉筹伯大学开展合作项目的报告(沪华师外〔2011〕134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校与澳大利亚拉筹伯大学合作举办商务管理课程非学历高等教育项目的办学期限延长至2016年12月10日,招生年份至2014年。
有关该项目合作办学的其他事项应按上海市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信息表(0605O,见附件)标明的内容执行。请你校将原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批准书正、副本交回,办理批准书正本换发和副本签注手续。
如该项目2015年需继续招生,应按照相关规定,凭此批复办理相关合作办学期限的延长报批手续。
附件:上海市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信息表(0605O)
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二○一二年一月九日
主题词:高等教育 合作 办学 延长 期限 批复
抄送: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2年1月11日印发
(共印18份)
附件:
上海市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信息表(0605O)
项目名称 华东师范大学与澳大利亚拉筹伯大学合作举办商务管理课程非学历高等教育项目
办学地址 上海市中山北路3663号
中外合作办学者 中方:华东师范大学 中国教育机构法定代表人 俞立中
外方: (澳大利亚拉筹伯大学)
办学层次和类别 非学历高等教育 学制 2年
每期招生人数 180人 招生起止年份 2012年—2014年(每年一期)
招生方式 自主招生:高中毕业,参考高考成绩,面试,择优录取
开设专业或课程 商务管理
颁发证书 中方:华东师范大学结业证书
外方:无
审批机关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批准书编号 PDE31AU4N19950605O
批准书有效期至 2016年12月10日
制表时间:2012年1月





